维冠大楼倒塌案 5被告偷工减料判刑5年定谳![]() 2016年南台湾发生芮氏规模6.6地震,维冠大楼瞬间倒塌造成115人死亡、104人受伤,维冠设计部经理洪仙汗、建筑师张魁宝、郑进贵、结构技师郑东旭遭到起诉,最高法院今(21)日驳回另4人上诉,均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5年,并科罚金9万元,全案定谳。 维冠建设负责人林明辉、建筑师张魁宝、郑进贵,维冠公司设计部经理洪仙汗、大合钻探技术顾问公司结构技师郑东旭,共5名被告遭检方提起公诉。5名被告依“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”的最高刑期,判刑5年、并科罚金9万元,林明辉放弃上诉第三审,已于民国106年9月21日入监,张魁宝等4人上诉,最高法院同样判4人5年徒刑。 判决指出,郑东旭未按实计算静载重,造成柱梁构材设计强度不足,检调认为无结构工程技师及建筑师执照的洪仙汗,为了减省成本擅自减少梁柱接头配筋量、将大梁改为小梁,影响结构安全,才导致维冠大楼耐震度不够。 二审则认为张魁宝、郑进贵同为监造人,没有发现结构计算书的缺失,也未至维冠金龙大楼工地现场履行义务,因此检方依“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”将5人起诉。 本文由:米乐M6 提供 关键字: 米乐M6|M6米乐·(中国) |